涉妨礙司法公正上訴終院被駁回 劉夢熊指「千古奇冤公道自在人心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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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9/05/09 14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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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夢熊今就妨礙司法公正罪上訴至終院被駁回。(林育慧攝)

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因去信時任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,要求中止調查他所涉刑事案件,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監18個月,劉早前已刑滿出獄,今就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。終院聽取劉一方陳詞後,駁回其申請,稍後頒布書面判決。劉夢熊於判決後表示,只以16個字作結,「擊鼓鳴冤,證實是冤,擊鼓有罪,千古奇冤」,並強調「公道自在人心」。

劉夢熊於2017年2月刑滿出獄,今由律師陪同下到終審法院應訊。終院今聽取劉一方代表律師陳詞後,毋須律政司一方回應,隨即駁回上訴申請,稍後頒布書面判決。

劉於庭外表示,提出上訴並非自己有罪及尋求包庇,劉指「完全因感受到無辜及政治迫害而抗議」,對於終院的判決,劉以16個字形容「擊鼓鳴冤,證實是冤,擊鼓有罪,千古奇冤」,被問及有否感到失望時,劉回應「無所謂」,並強調「公道自在人心」,之後與律師離去。

劉一方代表律師陳詞時指,控方須先確立上訴人企圖影響的人,法律上擁有權利中止或干涉刑事調査,才可證明上訴人所作的行為具妨礙司法公正的傾向。劉一方認為兩人根本沒有法律權力中止任何刑事調查,故不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。

代表律師續指,根據《基本法》廉署為獨立運作調查機關,須向特首負責,惟未有列出詳情,至於廉政專員亦毋須就個別調查向特首作出報告。

終院則舉例指,若廉政專員向調查人員表示案件已調查良久及未有進展,亦可建議中止調查,這正是廉政專員有機會中止調查案件。

劉夢熊被控1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,控罪指他於13年1月9日及10日,藉兩封分別給時任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的電郵,及一封給梁振英而副本抄送白韞六的信件,聲稱與梁過去有交往及關聯,以威嚇手段,尋求影響梁、白兩人人,終止正由廉署向劉或其他人進行的調查。